常相坤,男,1972年生,郑州大学毕业。民建会员、民建省委直属十六支部副主委、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先达股份独立董事、济南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河南商会执行会长、是山东省政协、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融通农业(济南)公司、大熊集团、山东建鲁智华工程咨询研究院、鲁冠电力等法律顾问。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现系山东温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业以来,处理过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办理的淄博医疗纠纷案,成为全国首例人民法院支持胎儿死亡赔偿金的案例...... [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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