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将针对如何取保候审以及逮捕后还能否办理取保候审做如下简单分析。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12个月。
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主要包括:(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都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具体由办案机关作出决定。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就是在检察院批捕以前的刑事拘留阶段。刑事拘留一般最长30天,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是7天,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办理取保候审的黄金37天。
那么,逮捕后,还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家属可以委托律师向检察院提出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书,要求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做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没有羁押必要性,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