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相坤,男,1972年生,郑州大学毕业。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山东省河南商会执行会长、山东省供应链管理协会监事,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现系山东温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业以来,处理过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办理的淄博医疗纠纷案,成为全国首例人民法院支持胎儿死亡赔偿金的案例。近几年侧重于专业化发展,主攻刑事辩护,所办理的云南大理合同诈骗案、浙江兰溪网络诈骗案、山东滕州滥用职权案、山东聊城抢劫案、北京东城区贩毒案、北京朝阳区诈骗案、山东济南贩毒案、河南濮阳贩毒案、河南台前贩毒案、河南安阳贪污、受贿案、山东枣庄受贿案、山东枣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山东济宁贩卖假药案、山东济宁聚众斗殴案、山东济南非法融资案、江苏常州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河北武安诈骗案、河南濮阳强奸案、山东青州组织传销活动案、山东日照侵犯公民信息案、山东滕州破坏生产经营案、河南南乐合同诈骗案、山东新泰涉黑案、青岛组织卖淫案等都取得良好效果,所代理的刑事案子有的案子被判无罪,有的定罪免罚,有的检察院撤回起诉,有的从轻、减轻处罚。同时,组建专业律师团队开拓企业并购、公司上市等业务,卓有成效。是山东建鲁智华工程咨询研究院、济南捷能汽轮机公司、山东力拓力森公司、济南祥福新能源科技公司、山东聊城四通集团、范县一中常年法律顾问。